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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中心
新加坡社区调解中心是法律部提供的关系及社区纠纷服务,由受训志愿调解员提供免费、保密的调解;自愿调解须双方同意,而获授权的调解指示要求当事人出席。
社区调解中心
**社区调解中心(CMC)**是新加坡法律部提供的一项服务,通过调解帮助居民处理关系及社区纠纷。CMC 将邻居、家庭成员、朋友、同事、房东与租户或其他人际关系之间的纠纷列为适合处理的事项;合同和商业纠纷不适合该服务。CMC 不会调查投诉,也不会判定谁有过错。调解员会协助双方讨论,以探寻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CMC,常见问题,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自愿调解和适用性
在通常的自愿流程中,当事人向 CMC 申请,由 CMC 评估事项是否适合处理并邀请另一方。只有双方同意参与,才会安排调解;提出申请并不会强制答辩方出席。该服务免费。CMC 表示,申请前无需提交证据,因为调解是由调解员协助的对话,而非正式聆讯(CMC,申请自愿调解,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CMC,常见问题,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CMC 的资料称,调解具有保密性,并可在适当情况下安排联合或单独会谈。受训的志愿调解员帮助双方明确问题并考虑解决方案;他们不会评判责任或强加决定。CMC 当前列出的面谈地点包括其主要服务中心和卫星地点,并表示对于较简单的纠纷,可能提供线上会谈。其常见问题页面给出的典型会谈时长为两至四小时。这些是当前服务信息,并不保证每项申请都会获受理或在一次会谈中解决(CMC,常见问题,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CMC,面谈调解,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22 日)。
调解指示:另一种强制流程
必须区分自愿调解和调解指示。根据 CMC 所述框架,来自建屋发展局(HDB)、人民协会、CMC 或社区关系组的授权人员可向指定邻居发出具有法律依据的指示,要求他们参加调解。出席属强制要求;无合理理由而不遵从者,将构成《2015 年社区纠纷解决法》第 13R 条规定的罪行,并可能被处以最高 S$1,500 罚款。该指示要求出席,而非达成协议;也不代表认定收件人造成了纠纷(CMC,调解指示,最后更新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
CMC 页面指出,只有在授权机构评估认为适合调解后,才可向同一栋楼内或彼此相距 100 米以内的邻居发出调解指示。指定当事人可免费出席,CMC 调解员会协助进行中立对话。这一指示流程属于更广泛的邻里纠纷框架,不应套用于所有人际纠纷,也不应与通常的自愿流程混淆(CMC,调解指示,最后更新于 2026 年八月 31 日; 另见2026 年邻里纠纷管理框架,了解全国框架及其他升级处理措施)。
协议、审裁庭命令和未解决的纠纷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员会记录协议条款,双方审阅并签署文件。由签署方签署的 CMC 和解协议对其具有约束力。对于邻里纠纷,所有当事人可书面同意向社区纠纷解决审裁庭(CDRT)登记该协议;新加坡法院说明,登记后协议可作为 CDRT 命令强制执行,但是否登记及其条款由审裁庭决定。登记并非自动进行,调解员也不会单方面将协议变成法院命令(CMC,常见问题,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新加坡法院,登记和解协议,访问于 2026 年十月 3 日)。
如果一方拒绝自愿调解邀请,双方可考虑其他途径。CMC 表示,邻里纠纷申请者可选择向 CDRT 提出申索;其他纠纷可能需要法律意见或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同样的区别仍然适用:CMC 不是裁决机构,不能强制达成和解。CDRT 申索有自身的资格、证据和提交要求;这是独立的法律程序,并非每次调解失败后自动进入的下一步(CMC,常见问题,最后更新于 2026 年九月 3 日; 新加坡法院,登记和解协议,访问于 2026 年十月 3 日)。
CMC 在新加坡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定位
当主要需求是通过沟通解决适合处理的关系或社区纠纷时,可使用 CMC。当一方寻求法律裁定或救济且符合相关规则时,可使用 CDRT 或其他法院程序。对于邻里纠纷,CMC 的自愿流程、强制调解指示、CDRT 和社区关系组是彼此相关但不同的工具:指示针对出席要求,调解寻求自愿协议,审裁庭裁决符合条件的申索,而 CRU 根据2026 年邻里纠纷管理框架所述框架,对严重噪音案件拥有独立的法定权力。正确途径取决于纠纷性质和现行法律;提出调解申请本身并不等于向审裁庭提交申索、报警调查或责任认定(CMC,调解指示,访问于 2026 年十月 3 日; 新加坡法院,登记和解协议,访问于 2026 年十月 3 日)。
记录详情
- 别称
- ["CMC","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community mediation Singapore","community dispute mediation"]
- 管辖地区
-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 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 — FAQs 访问日期 2026-10-03
- 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 — Mediation Direction 访问日期 2026-10-03
- 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 — Apply for Voluntary Mediation 访问日期 2026-10-03
- Singapore Courts — Register a settlement agreement 访问日期 2026-10-03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