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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主管要求和基于风险的检查

BCA 当前的新加坡框架规定了结构工程现场主管的任命和认可要求,按建筑工程价值和项目阶段配置 RE/RTO 人员,并通过基于风险的检查使监督安排与工程风险相匹配。

最近核验: 2026-09-02 状态: verified

现场主管要求和基于风险的检查

新加坡建设局(BCA)要求,结构工程的现场主管须由合格人士(QP)在申请许可证时任命。BCA 当前页面最后更新于 12 日三月 2026 年,并指出合格现场主管必须获得新加坡工程师学会(IES)与新加坡咨询工程师协会(ACES)联合认可委员会(JAC)的认可(BCA 现场主管要求,访问于 2 日九月 2026 年)。

小型和大型建筑工程

对于价值不超过 S$7.5 million 的小规模建筑工程,BCA 列明须由适当的 QP、驻场工程师(RE)或驻场技术员(RTO)进行即时监督。对于较大型工程,BCA 规定各项目阶段均须安排全职监督,并根据建筑工程价值增加 RE 和 RTO 的配置组合。人员配置表区分所有阶段、打桩和地基工程、建筑工程完成 80% 后的阶段,以及附属或外部工程(BCA 现场主管要求,访问于 2 日九月 2026 年)。

人员配置区间和项目阶段

根据 BCA 当前的表格,价值超过 S$7.5 million 且不超过 S$15 million 的工程须配置 一名 RTO;价值超过 S$15 million 且不超过 S$30 million 的工程须配置 一名 RE,但附属/外部工程阶段须配置 一名 RTO;价值超过 S$30 million 且不超过 S$75 million 的工程须配置 一名 RE 加 一名 RTO,而打桩/地基阶段和完成 80% 后的阶段须配置 一名 RE,附属/外部工程须配置 一名 RTO。对于 S$75–150 million 和超过 S$150 million 的工程,表格规定了更高的人员组合,其中最大区间还包括替代方案。若在不同施工阶段采用减少监督的安排,QP 必须在申请许可证时通知 BCA(BCA 现场主管要求,访问于 2 日九月 2026 年)。

建筑工程价值的含义

人员配置区间采用申请时估算的建筑工程价值。对于地下建筑工程,BCA 将其定义为实施这些地下工程的估算总成本。对于其他建筑工程,该价值除其他建筑工程成本外,还包括地基、地下室、结构框架、装修和建筑服务设施安装的估算成本。因此,作为分档依据的建筑工程价值是项目成本口径,用于选择监督区间,而不是可以遗漏主要工程组成部分的合同价格捷径(BCA 现场主管要求,访问于 2 日九月 2026 年)。

基于风险的检查

BCA 将基于风险的检查描述为一种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工程风险差异、并聚焦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的制度。QP 或项目团队应使用《基于风险的检查框架》核对工程风险分类、确定项目风险等级,并确保监督安排与该等级相匹配。该框架补充了按价值确定人员配置的要求;这并不意味着低成本项目可以忽视任命或认可要求(BCA 现场主管要求,访问于 2 日九月 2026 年)。

记录详情

别称
["BCA site supervisor requirements","structural works site supervision","risk-based inspection framework","RE RTO supervision requirements"]
管辖地区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