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
《雇佣法令》信息锚点
注明日期的《雇佣法令》核心条款与 Part IV 适用门槛、加班上限、KET/工资单规则及 TG-FWAR 申请时限——与 PWM/LQS 底线不同。
《雇佣法令》信息锚点
《雇佣法令》核心条款的适用范围 ≠ Part IV 加班规则。PWM/LQS 见劳动力市场信息锚点。叙述性说明见就业法与工作文化。
适用范围划分
| 层级 | 适用对象 | 说明 | 截至 |
|---|---|---|---|
| 核心条款 | 几乎所有服务合同项下的雇员(自 1 日 四月 2019 年起,包括超过原 S$4,500 上限的管理人员与执行人员) | 休假、公共假日、及时发薪、防止不当解雇的保障 | 自 1 日 四月 2019 年起 |
| Part IV(工时/加班/休息日) | 基本月薪 ≤ S$4,500 的工人;基本月薪 ≤ S$2,600 的非工人(非管理人员与执行人员) | 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奖金、津贴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 不适用 Part IV | 所有管理人员与执行人员,不论薪资 | 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框架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 不适用《雇佣法令》 | 海员、家务工、公职人员 | 适用其他法规/行业规则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来源:MOM 适用对象,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Part IV 工时与加班
| 规则 | 数值 | 适用对象 | 截至 |
|---|---|---|---|
| 合同工时(不含休息时间) | 每天 ≤8 小时或每周 ≤44 小时 | Part IV 雇员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 加班工资 | ≥每小时基本工资率的 1.5× | Part IV 雇员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 每日工作时长(含加班) | ≤12 小时(获 MOM 豁免时 ≤14 小时) | Part IV 雇员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 每月加班上限 | 72 小时,除非获 MOM 豁免 | Part IV 雇员 | 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
来源:MOM 工时/加班,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文件与 FWA 流程
| 信息锚点 | 数值 | 说明 | 截至 |
|---|---|---|---|
| 关键雇佣条款 | 入职后 14 天内提供书面 KET | 受该法令覆盖且受雇 ≥14 天的雇员 | 自 1 日 四月 2016 年起 |
| 逐项列明的工资单 | 至少每月一次 | 保存 2 年 | 自 1 日 四月 2016 年起 |
| TG-FWAR | 正式 FWA 申请流程;在 2 个月内回复 | 自 1 日 十二月 2024 年起生效;规定流程,不保证结果 | 自 1 日 十二月 2024 年起 |
来源:MOM 的 KET/工资单/FWA 页面,访问于 9 日 八月 2026 年。
记录详情
- 别称
- ["Part IV Employment Act","overtime cap Singapore","KET"]
- 管辖地区
- SG
- 每行数据的含义
- one dated Part IV threshold, OT cap, KET/payslip, or FWA process rule
- 更新频率
- after MOM Employment Act or TG-FWAR revisions
- 来源格式
- markdown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 MOM — Employment Act: who it covers 访问日期 2026-08-09
- MOM — Hours of work, overtime and rest day 访问日期 2026-08-09
- MOM —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 访问日期 2026-08-09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