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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器具与塑料包装安全

新加坡食品局关于食品接触器具和塑料食品包装的指南,涵盖化学物质迁移、预期用途、加热和重复使用的界限,适用于商家和消费者。

最近核验: 2026-08-30 状态: verified

食品接触器具与塑料包装安全

食品接触器具是指设计用于处理食品或饮料,或与处理食品或饮料有关,并会与其接触且无需用电的物品。新加坡食品局列举的例子包括盘子、碗、杯子、吸管、锅具,以及筷子和勺子等餐具(新加坡食品局:食品及食品产品进口要求,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食品接触器具与放入其中的食品分别受到监管:进口器具不得向食品释放有害物质,而器具是否安全取决于其预期用途。

化学物质迁移与预期用途

用于制造塑料包装或容器的化学物质可能迁移到食品中。迁移量主要取决于食品、接触温度和接触时间。新加坡食品局表示,正确使用时,迁移量微不足道或非常低,不会造成健康风险;生产商则有责任在使用前进行测试,并遵守新加坡的食品包装安全规定(新加坡食品局:安全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

新加坡食品局会进行安全评估,也可能对市面上的食品接触器具进行检测。因此,商家和消费者应遵循制造商说明,只在包装设计适用的温度、食品和时长范围内使用。塑料识别码表示聚合物种类和回收类别;它本身并不能证明某件器具适用于所有食品、温度或再加热方式(新加坡食品局:安全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

加热与重复使用

只有标有可用于微波炉的包装,才可用于微波烹煮或再加热。除非制造商另有说明,酸奶、人造黄油和冰淇淋等冷藏食品容器并非为加热而制造。商业食品包装和外带容器通常是一次性物品,设计用途是立即使用,而非反复储存或微波加热;反复储存应选用可重复使用的容器(新加坡食品局:安全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

除非塑料包装专为此类用途设计并标明适用,否则不得在传统烤箱或炉灶上使用。微波烹煮或再加热时,保鲜膜不得接触食品;保鲜膜也不得用于传统烤箱或炉灶。曾用于非食品物品(例如洗涤剂)的商业包装,不得改作食品容器,因为此类包装未经食品储存测试,且可能残留非食品物质(新加坡食品局:安全使用塑料食品包装,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

外带与商家责任范围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食品接触器具受到监管,以确保其不会向食品释放有害物质,其中包括用于盛装热饮的打结式外带塑料袋。餐饮场所和消费者应使用能够承受相关温度的包装,并遵循制造商说明;容器由塑料制成,并不意味着它适用于所有热食或热饮(新加坡食品局:外带热饮用塑料袋的安全监管,发布于 2026 年七月 6 日,查阅于 2026 年八月 30 日)。

加工食品和食品接触器具的进口商需要取得适用的新加坡食品局注册或许可证;食品接触器具本身并不等于对其中所装产品的食品安全批准。包装安全、食品中的污染物限值以及食品企业卫生属于相互关联但范围不同的管控措施;满足其中一项,不能作为其他措施也已满足的证明。

记录详情

别称
["food contact articles Singapore","plastic food packaging safety","microwave-safe takeaway containers"]
管辖地区
SG

日期表示本记录的统计期间与适用范围。核验日期并不代表规则目前已经生效。

资料来源

知识库资料截至 2026-10-07 · 知识库持续扩充中。发布数量表示现有内容,并不代表已覆盖新加坡的全部知识。